溪山和鸣等7个项目电梯维保服务单位选择已具备招采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挂网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谈判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谈判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标人。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概况:溪山和鸣等7个项目的电梯需进行维保,合计数量70台。
1.1.2谈判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报价。
1.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4项目地点:(详见第三章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溪山和鸣等7个项目电梯维保服务地址明细表》)。
1.2 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2.1服务期限:2年。
1.2.2质量要求:
1.2.2.1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保证电梯安全的正常运行,如未规定时间填写维保记录并签字,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扣除相应电梯维保费用,对电梯的安全进行负责(合同规定的免责除外)。
1.2.2.2因中标人维保不力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2.2.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能否运行,由中标人鉴定。对不能安全运行的电梯,应先停止电梯使用,再向谈判人函告。建立电梯的设备履历书,并在每次维保服务后,将填写好的履历书交谈判人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并对电梯安全负责。
1.2.2.4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并防止意外情况发生,中标人应购买电梯意外伤害险。
1.2.2.5指派专人对维保电梯进行维保服务工作提供维保人员相关证件且认证一致,并将维保热线电话以及维保人员姓名、电话等告知谈判人有关部门及人员,便于及时联系及咨询。
1.2.2.6服务人员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合同条款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做到积极主动、周到细致,保证定期上门服务,自觉接受谈判人的检查,认真对待和解答谈判人的疑问及提出的意见。
1.2.2.7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维保,在接到谈判人应急维修通知后,中标人人员在30分钟内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不得延误,如超过30分钟一次将扣除维保费200元。电梯故障应在3日内处理完成,如超时未完成将按照200元一次扣除维保费用;全年违反三次以上,谈判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视责任轻重处以中标人1-3个月维保费用,且合同未到期部分相应费用不再予以支付。
1.2.2.8负责电梯机房、井道和底坑的清洁卫生,电梯机房管理不限于卫生,如谈判人检查时不合格,按照50元/次的标准扣除相应电梯维保费用。
1.2.2.9按谈判人委托做好电梯的年检工作,保证年检合格;如果年检不合格,由中标人整改至特检所检验合格为止。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整改所需材料费按本合同的约定要求办理)。
1.2.2.10无偿对谈判人的电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讲解电梯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和常见的故障排除方法等相关知识。定期向谈判人告知电梯运行现状,提交维保的合理化建议。
1.2.2.11未经中标人有关负责人及维保人员同意,不得启动因有故障或安全隐患而停止的设备,否则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中标人不承担责任;造成中标人损失和伤害的中标人有权追究责任。
1.2.2.12有权要求谈判人依照国家标准提供合格电梯工作条件,保证运行环境;有权要求谈判人指派专人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配合中标人工作。有权要求谈判人按本合同有关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相关电梯维保费费用。
1.2.2.13因谈判人管理的项目发生变动时,接到电话和书面告知终止该项目电梯的维保工作及费用时,应积极配合完成电梯移交事项。
1.3 资格要求
1.3.1一般要求:)、绵阳日报〔含绵阳新闻网()、涪江观察(客户端)〕、西蜀网()、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绵阳市云顶国际yd333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康来物业微信公众号公布。
1.8 联系方式
谈 判 人:绵阳市康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508室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库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95563